明年三月起EAEU將強制執(zhí)行RoHS相關要求
來源:未知 作者:admin 日期:2019-11-06
從2020年3月1日起,在EAEU歐亞經濟聯(lián)盟境內銷售的電子電氣產品必須通過RoHS合格評定程序,以證明其符合EAEU技術法規(guī)037/2016中關于在電氣電子產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質的規(guī)定。
TR EAEU 037建立了在歐亞經濟聯(lián)盟(俄羅斯、白俄羅斯、哈薩克斯坦、亞美尼亞和吉爾吉斯斯坦)境內流通的產品(以下簡稱“產品”)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質的要求,以確保產品在區(qū)域內自由流通。如果這些產品還需要符合海關聯(lián)盟的其他技術法規(guī),則這些產品必須符合海關聯(lián)盟的所有技術法規(guī)要求,才能進入歐亞經濟聯(lián)盟。
管控的產品:
1、電器設備及家用電器:用于食品的加工和儲存、廚房工作機械化的設備,以及其他廚用設備;加工(洗滌、熨燙、烘干、清洗)亞麻布、衣服和鞋子的設備;用于清潔和整理房間的設備;維護和調節(jié)室內環(huán)境的設備;衛(wèi)生設備;用于頭發(fā)、指甲和皮膚護理的設備;用于人體取暖的設備;振動按摩器;游戲、運動和訓練設備;音視頻設備、電視和廣播接收器;縫紉和針織設備;電源、充電器、穩(wěn)壓器;園藝設備;用于水族館和花園池塘的設備;電泵;電子手表;計算器;配線設備;延長線。
2、電子計算機及周邊設備:服務器、個人電腦系統(tǒng)單元;筆記本電腦;平板電腦、手持式計算機、掌上電腦等小型電腦;鍵盤、機械手、追蹤器以及其他控制和輸入設備(鼠標、操縱桿、頭盔、眼鏡);可移動存儲設備;監(jiān)控設備;打印機;掃描儀;揚聲器和耳機;多媒體投影儀;生物信息讀取器;網(wǎng)絡攝影機;調制解調器;UPS。
3、信息和通訊設備: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;(投幣式或插卡式)公用電話;傳真機;電報、電傳打字機;便攜設備和可移動無線電臺;RFID標簽。
4、復印機和其他電子辦公設備:電氣化儀器(手動和便攜式電機);光源和照明設備,包括內置于家具中的照明設備;電子樂器;游戲和自動售貨機;收銀機、票證打印機、身份證讀取器、自動取款機、信息亭;額定電壓不超過500v的交流和/或直流使用的電纜、電線(光纖電纜除外);自動開關和漏電斷路器;火災、安防及消防安全報警探測器。
豁免的產品:
1、額定電壓超過1000v交流電和1500v直流電的產品,除非另有規(guī)定;
2、專用于作為電氣設備零部件,且不在清單中的產品;
3、電動玩具;
4、作為產品一部分的光伏板(太陽能板);
5、用于作為地面和軌道空間物體一部分的產品;
6、專用于空運、水運、路面和地下運輸?shù)碾姎庠O備;
7、電池和蓄電池,包括作為產品的一部分在歐亞經濟聯(lián)盟領土上流通的電池和蓄電池;
8、二手(操作)產品;
9、測量儀器;
10、醫(yī)療設備。
符合本技術法規(guī)要求并通過海關聯(lián)盟(CU-TR)符合性認證程序的產品,必須使用EAC標志。 且要保證EAC標志要能在產品上清晰的體現(xiàn),不會隨著產品的使用而模糊,并在隨附的說明書中體現(xiàn)。